2021年度积分入学要开始啦!
办理时间:3月4日至4月30日(工作日)上午:9:00—12:00,下午:13:30—17:00
办理地点:中山市南头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号、21号、22号窗口(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之一)
咨询电话 :0760-233801040760-231321850760-12345
温馨
温馨提醒:
1、因办理人数众多,且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,大厅实行人流管控,积分入学申请业务将采取现场资料初审(资料初审处位于24小时自助服务区),初审资料符合积分要求后再到窗口进行积分入学登记办理。
2、届时办事群众需佩戴口罩、经体温检测、手部消毒、现场出示行程轨迹,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入内办事。(请携带身份证)
3、因中心停车位有限,建议尽量绿色出行。
2021年度中山市流动人员申请积分入学管理须知
一、适用对象:
户籍不在中山市、目前在中山市有稳定工作、积分累计达到30分以上,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流动人员。
1、已在中山市办理《广东省居住证》(含居住登记)或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》。
2、提出申请的上月已在中山市缴纳社会保险(派驻中山分支机构,可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),且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个月以上(含三个月)。
注意:申请人可到工作地或本人(配偶)的产权房所在地为其未曾入读小学或初中(含中山市内、外)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排名。
二、必须提交的材料1.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2.广东省居住证(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)或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》原件及复印件。(中山办理)3.工作单位营业执照(登记证书)复印件。4.提出申请的上月已在中山市缴纳社会保险,并出具在我市的参保证明(派驻中山分支机构,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,提供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、中山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),且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个月以上(含三个月)。5.子女关系证明(户口本、出生证或法律认可的亲子鉴定等)原件和复印件。6.子女身份证(户口本)原件和复印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