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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市开展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培育企业遴选工作
    发布时间:2022/5/12

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培育企业遴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【培育企业遴选条件】

优先遴选新一代信息技术、高端装备制造、健康医药和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的企业,按以下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择优遴选认定。

(一)基本条件

1.依法在我市登记设立,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。

2.2021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,企业近两年营业收入为正增长且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0%以上。营业收入毛利率25%以上或净资产收益率达10%以上。

3.企业主业突出,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在50%以上。

4.专精特新培育企业须为中小企业。

(二)专项条件

1.专精特新培育企业须满足以下至少一类专项条件:

(1)专业化条件企业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,从事特定细分市场,主导产业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类产品中名列前十位或全省前三位,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在70%以上,主导产品享有一定的知名度。

(2)精细化条件。企业管理规范,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国际国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,产品通过国际国内通行的质量、安全或品质等认证;采用5S现场管理法、卓越绩效模式、ERP(企业资源计划)、CRM(客户关系管理)、SCM(供应链管理)等先进企业管理方式;拥有自主品牌;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(未有标准除外)。

(3)特色化条件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、独有性、独家生产的特点,企业掌握独有的工艺、技术或配方;有效期内的“中华老字号”、驰名商标、省名牌等省级以上称号。

(4)新颖化条件。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,并取得明显成效。获得1项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著作权;或3项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;或主持(参与)制(修)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团体标准;或设立博士后工作站,市级(含)以上企业技术中心。

2.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: 

(1)主要从事制造业1-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,从事2个以上细分产品市场的,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。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,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,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三位。该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70%以上。

(2)企业创新能力较强,拥有自主知识产权,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%。

(3)生产技术、工艺国内领先,产品质量高,拥有自主品牌,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。


【申报材料】

(一)中山市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申报书或中山市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申报书(详见附件 2、3)。

(二)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。 

(三)2020年、2021年审计报告。(若2020年审计报告未能体现2019年数据的,则还需提供2019年审计报告)

(四)《信用记录报告》(信用广东网站http://credit.gd.gov.cn/IndexAction!getList.do查询)。

(五)2021年12月购买社保人数证明。(申报专精特新培育企业需提供)

(六)视申报项目所需条件,提交对应材料,包括但不仅限于:(列出详细清单目录并按清单顺序装订)

1.申报专业化培育企业:企业申请主导产品全国及省内市场占有率、排名说明材料(须通过可靠数据进行论证说明);企业主导产品知名度证明材料(如:新闻报道,权威分析报告等)等。

2.申报精细化培育企业:企业管理体系认证;产品认证;企业管理方式证明;自主品牌证明;企业执行生产标准证明等。

3.申报特色化培育企业:产品或服务特色化情况说明;企业工艺、技术或配方证明;有效期内的“中华老字号”、驰名商标等省级以上称号。

4.申报新颖化培育企业:企业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、著作权目录(标明名称、登记号、授权时间、专利著作权人等,发明专利需附专利复印件,实用新型专利、著作权只提供目录);参与制(修)订的相关业务领域标准;设立博士后工作站证明;企业获得的市级(含)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证明等。

5.申报单项冠军培育企业:企业细分产品全国市场占有率、排名说明材料(须通过可靠数据进行论证说明);企业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、著作权目录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(目录标明名称、登记号、授权时间、专利著作权人等,发明专利需附专利复印件,实用新型专利、著作权只提供目录)等。

(七) 企业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

【遴选程序】

(一)企业申请。申报单位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(http://fczj.zs.gov.cn/)进行申报。

(二)镇街初审。镇街工信部门根据遴选条件和申报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对初审合格者出具推荐意见,汇总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。

(三)综合评审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,将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,评审采取书面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形式,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拟定培育企业名单。

(四)名单公示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会对拟入库企业名单进行审议。审议通过后,对拟入库企业名单进行公示,时间7天,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,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审定。

(五)重点培育。培育企业名单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纳入“中山市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库”,市镇两级对培育库企业进行重点培育。


【有关要求】

请将相关申报材料(按顺序统一用A4纸双面胶装或线装装订成册,一式一份,企业需盖骑缝章和封面章,含电子版光盘)于6月10日前报送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(中小企业局)。


附件:

1.中山市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推荐汇总表

2.中山市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申报书

3.中山市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申报书